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:高中各科教师
| 发布日期:2007-3-20 |
到期日期:2007-4-19 |
| 工作地点:内蒙古自治区 鄂尔多斯市 |
薪资待遇: |
| 招聘人数:9 |
招聘期限:正在招聘 |
| 工作性质:全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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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要求:
岗位职责:
一、 招聘范围
1、 面向全国招聘普通高中教师九名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政治、历史、地理各一名。
2、 本校在职高中教师同等条件下也可以参与竞聘。
二、 聘任条件(前五项为必备条件)
1、 年龄:55周岁以下,身体健康。
2、 学历:具有师范类院校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者。
3、 教龄:担任普通高中教学6年以上;硕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教学年限。
4、 职称:中教高级、并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。
5、 普通话:取得符合本学科条件的普通话等级证书。
6、 获得市级以上教学能手、学科带头人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者,同等条件下,优先聘用。
三、 任聘待遇:
1、 担任学校“鸿志班”教学工作,月薪5000元人民币(年薪6万元人民币),聘期三年。
2、 学校为其廉价租房。
3、 担任班主任工作者,年薪外享受班主任津贴。
4、 确定“鸿志班”升学目标,完成升学目标,学校根据奖励制度,给予奖励。
5、 年龄在45岁以下,经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考核合格者,可办理组织关系调动手续,成为学校在编正式教师,不影响其教学班级和待遇。
四、 聘任程序
1、 报名、初审:应聘者可通过电话、传真进行报名,时间为2007年3月20日——4月20日,报名时以传真方式提交本人简历及相关资料,学校进行初审。
2、 考核:初审合格者,学校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校进行面试、试讲、书面考试,到校时,须携带本人相关资料原件。
3、 聘任:经考核合格者,学校与其鉴定正式聘用合同,并通知本人按时到校上岗。
五、 联系方式:
0477——6214882(高局长)
0477——6218640(彭校长)
0477——6218634(郭书记)
0477——6212161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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鄂托克旗中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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